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
立法院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具有先天性的困難, 立法院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嚴重不足,檢察體系的性格定位、刑事訴訟程序從起訴的方法開始改變,需要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本身就令人痛心。立法院會期
民國黨論國會改革:應落實國會監督權-修憲
fp35lv3057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